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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生塑料粒子的进口

  近期再生塑料市场频繁传来广东、青岛、大连等港口进口塑料颗粒滞港的消息,顿时令转行主营进口颗粒的企业倍感迷茫。年前还在为国内市场取缔后,在国外投资设厂或者成功联系到国外货源的业务而欣喜,年后海关却将目标转至进口颗粒,使得国内企业对未来操盘失去方向。
   2011年以来,国内再生塑料行业污染问题突出,国家在倡导环保生产的背景下,国内开展了多次环保大检查,直至2017年,大批企业被关停。同年,颁布了“禁废令”,制定《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》,只有热塑性下脚料、边角料和残次品可进口。这就意味着国内长期进口废碎料的历史被终结,600-800万吨的原料缺口需要寻找新的方向。那么,长期从事废塑料行业的企业,纷纷将眼光转到东南亚等国家。
  虽然进口市场有禁废令,但是对进口颗粒并没有明显限制,因此面对国家大批量的需求,进口颗粒顺理成章的成为现阶段的主力军。但是,多数企业对进口颗粒方面的制度了解不够全面,从而导致目前不少货柜需要相关部门的化验单,其通关时间大大延期。甚至有些集装箱的包装、颗粒颜色、形态等差异性较大,该类进口料直接被退运,企业损失惨重。
  那么什么样的颗粒可以进口呢?早在2014年5月份,协会提出三个统一的监管方式。由废塑料加工而成的初级形态的再生塑料颗粒,如果同批次的进口货物颜色一致、颗粒大小和形状一致、包装一致,并满足塑料材料或者产品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,可以不按照固体废物监管。监管过程中发现再生塑料颗粒疑似固体废物的,应该照固体废物属性鉴别。
  海关在检查再生塑料货柜的时候,首先会根据三个统一的原则判断。如果发现超范围的货物,海关将对其认定疑似固废。随后装置相关鉴定机构,该机构来出具鉴定报告来觉得货物属性。如果属于固废,该货柜将被退运。
  值得注意的是,若送往鉴定机构,时间周期较长,通常在1-2个月,企业时间成本、置箱等相关成本大大增加,操盘风险会很大。
日前,国家已经将生态文明写入宪法,可见对环保一事的重视程度非同一般。再生塑料作为循环产业的一部分,国家层面是支持倡导的,但行业需要再环保生产、不危害环境的基础上。所以,在很长周期内环保督查将成为常态化,海关总署也会在2018年完成对全国各关口的彻查。那么,从事再生行业的企业,无论在国内生产,还是国外进口再生塑料,都需要按照规程操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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